男子约三名好友绑架敲诈他人200万未果均获刑

2013年08月29日18:02  城市晚报 微博

  威胁敲诈勒索200万没成

  有期徒刑10年以下量刑

  城市晚报讯  认识了姐姐单位的经理,认为这个人有钱,就想从他的身上捞一笔。动了如此歪念,长春市民小池和小周走上了一条不归路,连带他的两个同伙也都被抓。经过长春市南关区检察院调查,初步认定为敲诈勒索罪并向法院提起公诉。目前,此案法院已开庭审理。

  见钱眼开起歹心 伙同好友欲敲诈

  这个敲诈案,不同于以往的案件,这是一起利用熟人进行敲诈的。作案人小池有一个姐姐在一家单位工作,一次偶然的机会,小池见到了姐姐的老板张先生,当时他就觉得这个张老板出手阔绰,肯定是有钱人。

  在实施作案前,小池找到了他的3名好友,分别是小高、小周和小薛,三人约定好,在张老板家附近采取绑架行动。4月13日19时许,小池四人开着租来的两台车,来到解放大路附近,看到张老板走了过来,将其堵在一个小胡同里,拿出事先准备好的假警服和假逮捕令,让张老板上车接受调查。

  上车后,张老板就被衣服蒙上了头,小池四人要求其给家里打电话报平安,然后,四人驾车上了人民大街的高速路口,一直将张老板拉到郭家店。在车上,小周让张老板拿钱赎自己,张老板说50万,但经过一番讨价还价后,最后以200万赎金成交。

  约定完毕后,小池在一旁放哨,小周没收了张老板的手机,并将电话卡拿了出来,放走了他,让其在第二日汇款。由于迟迟不见汇款,小池给张老板发去了恐吓短信,让其尽快汇款。也就在这时,张老板报警了。

  敲诈勒索数额巨大 每3600元增加一个月刑期

  警方根据线索,将四人抓获。警方经过了解,当时,作案人小周冒充警察,将被害人张老板骗上车后,就将其拉到了南关区碧泉山庄12栋632室,随后又将张老板拉到郭家店收费站附近,向张老板索要人民币200万元,张老板同意汇款后被放下车。综上所述,犯罪嫌疑人小池四人的行为触犯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二百七十四条,涉嫌敲诈勒索罪。

  而小周和小池又曾有案底,鉴于犯罪嫌疑人小池和小周刑满释放后五年内又重新犯罪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第六十五条规定,二人属累犯。

  最终南关区检察院认定,小池四人采用威胁恐吓的方法敲诈张老板人民币200万元的行为,在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故意,客观上实施了采用威胁的方法敲诈勒索他人财物且数额巨大的行为。根据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《量刑指导意见》规定,敲诈勒索达到数额巨大起点,可以在三年至三年六个月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。每增加3600元增加一个月刑期;最终建议对小池和小周在有期徒刑十年以下量刑,并处罚金。(王拙 记者 刘诗尧/报道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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